我和女朋友在一起八年了,有一个女儿,现在她提出分手,请问我该给她损失费吗?孩子我抚养
委托律师处理
1、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按共有处理,可以要求分割。
2、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若因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一般按共同债务处理。
4、没有损失赔偿的依据,无需赔偿。
未办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同居关系即告解除,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八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青春损失费法律没有规定,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
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