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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雨,我是行人,过完斑马线向右走了三步左右,也就是偏离斑马线三步左右
昨天下雨,我是行人,过完斑马线向右走了三步左右,也就是偏离斑马线三步左右 昨天下雨,我是行人,过完斑马线向右走了三步左右,也就是偏离斑马线三步左右,一辆电动车冲过来,她骑着电动车,披着雨衣,还打伞,我闪了下,她从我侧身前(挨到我了)冲过,趴地上啦,我也就腿蹭伤一块皮,身上有点疼,她牙说要掉,让我赔,我们报了警,交警认定她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我们白天协商不成,我说她要我陪只能通过法院。昨晚上她又给我发信息说看牙需要两万,看我怎么办,我说的通过法院。但我想提问,交警判定的合适吗这是第一,第二,我认为我是被撞的她从我身上蹭过去摔倒,我不需要给她赔偿,如果上法院我能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9-06-29 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