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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被盗,物管无责?上告无门(公安机关没破案,采集不了证据??)

业主被盗,物管无责?上告无门(公安机关没破案,采集不了证据??) 我家的房子户型有一个开发商留下的安全隐患,就是从消防通道可以翻进我们住户的厨房,由于当初装修房屋的时候,物管公司不让在那个安全隐患处装修防盗网(有邻居作证),导致小偷就从这个消防通道翻进被盗了近20000元,已报案,物管一直不解决,我也只有用不交物管费抗议,我知道物管费应该缴纳,被盗前我也是半年半年的缴纳一次物管费,有人说我可以上告物管,可是被盗物品的证据采集是不是一定要公安机关破案了之后才有呀?请教张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办??现在这家物管已经退出我们小区,现在反而上告了我们?(听说前期未交物管费的人很多,欠费40多万,不过我只欠了1000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zi(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3-02-24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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