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女方不给男方探望孩子, 寻求法律意见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女方不给男方探望孩子, 寻求法律意见 请问如果法院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但女方拒绝男方探望孩子,有什么方法可以强制要求女方给予探视权?
简单陈述一下,男方和女方是设外婚姻,在香港注册结婚,婚后男方需要在香港工作,夫妻聚少离多。同时双方父母因酒席彩礼问题结下仇怨,婚后这个问题一直持续。最后女方因为要维护自己的父母,和男方父母发生严重矛盾,导致家庭暴力事件发生。男方因忍受不了女方的暴力行为,於是提出起诉离婚。但是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并且拒绝男方探望孩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scar5……(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9-06-28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