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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因病住院。因为没确诊和没好的治疗水平。转院到省医院。住院9天
我最近因病住院。因为没确诊和没好的治疗水平。转院到省医院。住院9天 我最近因病住院。因为没确诊和没好的治疗水平。转院到省医院。住院9天。检查报告有提示肝癌。也有提示。需要和其他检查报告一起才能确诊。最后出院给的诊断证明是肝占位待查。回家修养一个月。第三个月去复查。诊断证明写的是肝癌介入复查。我申请了互助金。当时提交证明时候被驳回。理由是没明确确诊。我把第三次的资料提交最后通过。现在又打电话说。我的第三次证明确实肝癌。如果这样。我们采纳第一次证明。可是问题来了。第一次证明在互助金等待期。就是没生效。第三次是生效的。我想问问。这样解释合理吗。我不认可。因为就像公交车上有人丢东西。报案。警察来肯定认为全车都可能是嫌疑犯。可能表示不确定。不能当直接证据。最后找到真正的小偷才会定案。那么最后定案的时间就是确定时间。求律师帮忙分析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
提问时间:2019-06-27 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