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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4年的时候为朋友的民间借贷做了担保人(在担保人后面签了字)

我在2014年的时候为朋友的民间借贷做了担保人(在担保人后面签了字) 我在2014年的时候为朋友的民间借贷做了担保人(在担保人后面签了字),签完不到一个月朋友就跑了,后来债主起诉我了,法院判我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4月份签字6月份就判决了)。因为我无力偿还,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我的房产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已经被另外一个人起诉执行了)所以对方一直没有得到钱,上个月对方又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我偿还本金十万元,外加利息五年十二万元!请问这种判罚合理么?我怎么才能主张维护我的权利和利益呢??借钱那人跑了五年了,至今音信全无,我找他的父母,女儿和哥哥姐姐他们都不管,也都说联系不上!我得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19-06-26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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