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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一家担保公司贷款,由于着急用钱就把名字签了,指印盖了,后

我向一家担保公司贷款,由于着急用钱就把名字签了,指印盖了,后 我向一家担保公司贷款,由于着急用钱就把名字签了,指印盖了,后来打电话给我的时候跟我说了要放6000块钱在卡里,以便银行下款的时候觉得我有偿还的能力,才能给我放贷款,当然这6000块钱的要求在合里也提了,但是实在没仔细看,我就签字了,后来我意识到不对劲,想终止合同,对方说,这样的话,我得支付对方50%的违约金,请问我需要支付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季庆宇(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9-06-26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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