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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临时商业合同解除终止,甲方需不需要补偿、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临时商业合同解除终止,甲方需不需要补偿、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我在深圳大鹏新区租赁了两间商铺,正常经营,无过错,甲方要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里面有两个点:一,合同无固定期限,乙方优先续约权!国家征收,棚户改造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清场办理,不作任何补偿!我要问的是,此次终止合同,既不是国家征收,也不是棚户改造,乙方有权要求赔偿吗?有没有打赢官司的可能能?胜算百分之几,协商不成,甲方依然蛮不讲理,店大欺客,应该向那一级申诉乙方诉求!这个官司可以代理吗,费用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石丰磊(广东)
提问时间:2019-06-26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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