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关于采光问题
关于采光问题 您好 律师
我买了2楼的房子去年9月交付,后来发现阳台上向外虚出1.9米的装饰构建(类似雨棚),遮挡阳光,导致阳台照不到阳光。整个小区有2幢楼共8户是这样设计。根据宁波市规划局甬规字(2008)148号文件,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不低于3小时规定,经过与规划局沟通,规划局同意拆除,但是说要经过3楼业主同意。现在隔壁一幢已经拆除。我们这幢因为个别3楼业主与房产公司有矛盾而不同意拆除,问题到现在还没解决。由于严重影响到我们的采光权,请问能不能起诉房产公司达到拆除的目的?? 谢谢指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lesl……(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3-02-23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