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了价,上了车,但未收钱未发车被抓算不算非法营运
一、即便有营也没有运,不构成非法营运。
1、根据法规愿意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愿意,非法营运打击对象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长期性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一般不将一次性、临时性或者短期性提供运输服务或者顺路送人并收取油费、过路费和过桥费的行为纳入非法营运的范畴。
2、根据法规的字面意思理解。
更何况你还没有正式实施非法营运行为,“营运”应包括两个含义,第一是营利,第二是运输,及营利的运输,就本案而言,最多只有“营”(事实上营都还算不上,只能算向营而实际未营运),根本没有运,显然不构成营运。
二、救济途径。
你对运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上级部门复议,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违法,错误的行政决定,给你造成损失的,可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由于该事的复议和诉讼比较专业,建议找当地律师代理更为妥当,威慑力也会更大,也会让运政部门知道你的要求纠错的决心。
三、有问题,欢迎追问。
不可以的。没有证据证明你非法营运
你好!现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规定,非法营运具体包括:未取得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货物、道路危险货物、道路客运(班线)、国际道路运输等)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本案中,你在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让人搭车,并商讨价钱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营运。你的行为很有可能按非法营运对待。
法律依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态度诚恳一点,说明一下你并不知道这个规定,争取尽量少罚点款。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没有实际运营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营运,运管扣车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立即返还。 我的补充: 2013-02-25 17:38
1,关于非法营运的四种情况。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你描述的情况中,不符合上述其中任意一种,所以不构成非法营运。
你好,是不能判你非法营运的,没有足够的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要担心对方谎称给过你钱,你可以要求她们出示票据或者其他证据,如果处罚你,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处罚。
属于非法营运。。。
没有实际的运营行为,所以不构成非法营运。
你好,不属于非法运营,首先你不是长期以此营利,没有实施行为。你可以要求运管返还你的车子。
不构成非法营运,没有足够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有可能是钓鱼执法事件,您如果是免费帮人家当然不够成非法营运,如果您收钱,形成事实,很可能按非法运营对待。
你好,属于非法营运。
你好,根据你的主观状态和客观事实,应该按照非法运营惩处。
属于非法营运。
你在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让人搭车,并商讨价钱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营运。你的行为很有可能按非法营运对待。
根据您介绍的情况,您完全有可能被钓鱼执法了。
钓鱼执法,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
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依据《行政处罚法》,执法程序违法,处罚决定将归于无效
有可能,涉嫌非法营运
属于非法营运。
属于非法营运
您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营运。
你好!这样的情况属于非法经营未遂,比照既遂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一般予以批评教育或适当罚款即可。
你已经实施了非法营运的行为,只是还没有获利而已,所以是非法营运。
属于未遂!
没有事实行为,不属于非法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