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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偷盗30元物品公安局如何处理?

超市偷盗30元物品公安局如何处理? 朋友一时心起,从超市偷拿超市30元物品被发现,保卫人员说送公安局,朋友害怕要求私了,但要求3500元处罚金,不给不让走,或者直接送公安局,朋友当时给了2000元,口头上说下个朋还,但让朋友签字,按手印,写保证书,不过却没有写上处罚3500元,想问一下这算不算是敲诈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乐渲(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3-02-23 16:1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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