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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抚养费

抚养费 我朋友08年8月是经过公告离婚的。他的老婆在07年带着孩子跟着别人跑回四川了。四川是我朋友的户籍所在地,他来博乐做生意多年。当初离婚时,判决书要求我的朋友每月支付200元的孩子抚养费,我朋友就问法官,孩子不是我的怎么办?法官告诉他。如果不是你的,就可以不给抚养费。今年5月对方经过博乐法院要求给孩子的抚养费4200元。我朋友要求对方做亲子签定,对方不同意。我朋友怎么办?现在我朋友已经交了4200元到法院了,如果对方还有抚养费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青苦瓜(新疆-博尔塔拉)
提问时间:2010-07-03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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