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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高二的一名学生,四月份的时候学校弄了一张校令,
您好律师,我是高二的一名学生,四月份的时候学校弄了一张校令, 您好律师,我是高二的一名学生,四月份的时候学校弄了一张校令,可以互相举报携带手机并且偷偷告诉主任或者校长,校长会奖赏100元现金,第二天早上我就被自己班同学举报,被主任给没收了,而且还直接记过了,停学一周,手机没收概不归还,毕业也不还,开会的时候说没收后的手机等我们毕业的时候举行拍卖会,按原价拍卖,不久后那位举报的同学被发现,很多同学都对她厌恶,都不和她说话,那个女孩下课就趴桌子,同学没有一个和她玩,就是因为这个举报才导致这样,而且我们学校还有金属探测仪,不一定什么时候突袭检查,利用我们早自习和午休还有下午自习和晚自习时间搜查,没经过我们的允许私自翻我们的书包,寝室箱子,家长来要学校也不给,被没收三个月了,昨天有一位同学和校长商量好,校长答应他还他手机,和主任说了一下,主任给他后并且威胁他,说我还了你手机之后如果你们班同学谁管我要手机我立刻给你记过处分,手机还是被没收,毕业也不还,这算犯法吗?我想大打算放暑假那天在从学校要,就怕不给,也不知道法律解决好,也不知道教育局会不会管不管这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9-06-22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