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一方婚前出的首付,婚前加了女方名字,但下面这种情况,如离婚,女方可以分割首付吗
您好 属于共同财产的
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购房的,以各自出资份额确定分割比例,男方保留好出资的银行流水,女方是分不到的
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一旦加了名,因为结婚条件成就,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的声明实质上是离婚财产协议,因为不是协议离婚,故不产生法律效力。、
加了名就属于共同财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但分割时会考虑出资情况(分不到是不可能的)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这样写的声明是无效的
建议双方签订协议,明确房屋产权份额和离婚时分割方式。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我们。
属于共同财产的
可以写协议说清楚首付款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你请律师帮助处理,总是有办法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