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你好,我是通过别人介绍来到这个单位工作的,工作三天后签的合同

你好,我是通过别人介绍来到这个单位工作的,工作三天后签的合同 你好,我是通过别人介绍来到这个单位工作的,工作三天后签的合同,工作了21后,想离职,这个时候还是在试用期之内,被用人单位告知,要辞职的话需要扣除1400元的介绍费,理由是公司当初相当于是花了一千四百元买的你,你试用期都没过就要办离职,这个费用就从工资里扣除,请问,这个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河西区)
提问时间:2019-06-21 15:2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