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民事案件咨询
民事案件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十二月十六日,我与一男子因开车发生争执,他冲到我的车里对我动手了,当时我还手以后,他又喊来他的老婆和另一女子从车窗抓住我的头发,他就疯狂的打我,我的左手在反抗时被他咬住。之后一直没撒开。事后报警,先去医院做了检查,当时医生简单的检查了一下,说骨头没有事情,就简单的包扎了一下。到了派出所,民警说事情没有很严重,也就草草的给我们协商解决了。但是没过多久,伤口长好了,可是伤口的位置慢慢的鼓起一个包。起初没在意,可是越来越大,最后涨的有点疼,于是在二月三号又去医院检查,当时医生断定是感染了,做了手术,切开引流了。之后每一天都坚持去换药,可是每一天揭开纱布的时候都有浓,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天了,觉得有问题,今天又去了医院,骨科主任看过之后让我拍x光。最后结果出来下了一跳。医生说细菌导致骨髓炎了,再不住院做手术,拇指都可能保不住。于是我就想找派出所,看能不能让那个男子赔偿。可是派出所却以已经签了协议为由让我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间隔了两个多月。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上法院,这种情况有多大希望能得到赔偿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an259……(天津-塘沽区)
提问时间:2013-02-22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