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在合同法中是属于相同种类的债务吗?
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在合同法中是属于相同种类的债务吗? 一个企业向我借款15万元(借款合同没有具体还款时间),另外这个企业又帮另外一个人担保股权转让款18万元(该款是这个人欠我的股权转让款,该款由于这个企业资金问题,一直没有按合同要求付款,我只是每年拿到年息14.4%),期间这个企业支付给我10万元,现在法院判决该款是这个企业代这个人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法院判决的依据是适用《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法院判决是这两笔款项属于相同种类的款项,适用该解释二第20条,请问该判决是不是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顾林根(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9-06-20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