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工龄,公司给我怎么的赔偿才算是合理
如果继续在同一个公司上班,继续履行合同,不需要赔偿。
不用担心,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所以,一旦你和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年限是可以合并计算的
你可以向原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与新公司解除合同时一并主张.
你可以向原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工龄连续计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