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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去年在成都餐厅工作,在今年2019年年初的时候被她同事邀请吃饭唱歌,三男两女共五人

我爱人去年在成都餐厅工作,在今年2019年年初的时候被她同事邀请吃饭唱歌,三男两女共五人 我爱人去年在成都餐厅工作,在今年2019年年初的时候被她同事邀请吃饭唱歌,三男两女共五人。在这过程中被三位男同事以敬酒的方式灌醉,失去意识。后被送至某宾馆开房,当晚在宾馆房间内被其中一位男同事,在我爱人非自愿的情况下实施了性侵犯,直至第二天早晨苏醒后才发现自己被强暴。事情发生后因心里有顾虑,害怕家人知道后对她有看法,所以隐瞒了事情。今年4月中旬我爱人从成都来到了广州这边工作,直到2019年6月15日因身体上有些变化到了医院做了检查才发现已怀孕五个月,在追问下才将事情的原委说出。!我想咨询的是,这种情况对方是否已构成强奸罪,能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人生的尽头(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9-06-16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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