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施工重地无警示牌警示语导致路人摔伤瘫痪

施工重地无警示牌警示语导致路人摔伤瘫痪 11月2号傍晚我父亲转路至临溪街此处前段时间都是打围了的,因为这里是正在修建的4桥的路面工程。当时警示牌警示语都没有,我父亲就沿着河堤转路,由于桥下光线昏暗,我父亲也有低血糖,当时人发晕。不小心就栽下6米左右的河堤。不省人事。醒来见四处无人,摸到身上的手机于是给同事打电话求助。经诊断为胸12椎体爆裂性骨折,腰1腰3椎体压缩性骨折腰2双侧横突骨折,右侧腰大肌挫伤双侧多根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全瘫).我们四处跑责任方都无果,最后安监局出示的责任认定为4方责任·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建设局,南充市经纬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随后召集他们协商,协商结果是几方先垫支医药费。但是目前只有建设局拿了两万,另外两家都不愿拿钱出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袁瑛莲(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3-02-21 17:4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