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经济补偿金年限如何确定
经济补偿金年限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指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是包含六个月还是不包含?里面没有提到刚好六个月是按一年计算还是按半年计算?2010年8月1日-2013年1月31日刚好满2年6个月,请问是按2.5个月补偿还是按3个月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cyzhp(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3-02-21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