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在平安普惠咨询了借款信息,后来平安普惠的人私下加我微信
归还本金和合法的利息。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小心诈骗
很奇怪啊,是个人借款么?
你好,建议你谨慎处理。
建议你谨慎处理。
年利率超过24%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可以拒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