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女孩喝农药自杀,农药经销商有责任吗?
一、初步判断。
如果真那么简单可以认定经销商无责任的话,我相信对方和对方的律师也不会这么轻易地做出起诉决定,因为那样的话,他们将面临律师费和诉讼费的损失。
二、你有没有责任的关键因素。
你有没有责任,无须你自己找依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关键是要看对方的依据是否充分,主要是事实依据是否充分,你无需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无责任。
对方要举证的关键在于你销售农药给女孩的行为是不是必然或可能导致女孩的损害,具体需从以下方面考虑:第一,是否明知女孩购买农药不符合清理。邻居家虽然没有种田,但是女孩也说农业是用于洗厕所杀虫的,而且指明具体购买哪种药品,因此这也并没有不妥。第二,是否明知女孩有精神疾病。首先女孩是否确定有精神疾病,是否经过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确认,是否有表面特征,是否众人皆知,或者你是否明知,如果原告不能证明这些条件成立,那说明你并不明知女孩有精神疾病,因此出售农药给一个成年女性也并没有什么过错。第三,你开店经营是否合法合规,根据你的介绍,你持证经营,而且经营范围没有问题,从这个角度你也是没有责任的。
三、总结
因此你可能要从上述方面考虑,做“防御”工作,才能规避自己的责任。此外,如果你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补偿对方一定款项,也记得千万在法院的主持下给与一定补偿,但是这种补偿并不是基于你有过错,而是基于你确实同情该家庭。
四,有问题,欢迎追问。
和你无关,委托律师为你应诉。
和你无关,委托律师为你应诉。
我认为没有责任,建议尽快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农药经销商没责任!
你好!现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经销商和28岁女孩之间构成买卖关系
28岁女孩属于成年人,即民法通则中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到农资店购买氧化乐果并说明是厕所杀虫,农资店对一个成年人说的话没有必要怀疑,一买一卖,交易完成后,二者之间只形成买卖关系,28岁女孩应当对自己的买药行为负责。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28岁女孩死亡的后果与农资店没有因果关系,即农资店不存在侵权行为。
农资店将氧化乐果卖给28岁女孩的基础是双方之间存在买卖关系,农资店不存在劝说让女孩喝农药的行为,也就是说农资店不存在侵害女孩生命权的行为,女孩的死是因为其想自杀,与农资店没有任何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农资店可以要求女孩父母赔偿因砸店给农资店造成的损失。
女孩父母在农资店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将农资店的柜台砸烂,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农资店的财产权利,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农资店可以要求其父母赔偿。
4、关于女孩精神问题
不论女孩是否有精神病,农资店都没有责任,农资店没有义务去了解自己的顾客是否是病人,只要其买药时行为正常,农资店有理由相信其是成年人,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总之,本案中女孩与农资店之间只是存在买卖关系,农资店不存在侵害女孩生命权的故意和过错,也不存在侵权行为,故农资店不应对女孩自杀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主要法律依据为《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以上是我的解答,供参考。
无责任
没有责任,依据民法通则
没有责任。。
你好,你积极应诉吧,你不会败诉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我觉得你不能败诉. 我的补充: 2013-02-22 17:59
我给你打个比喻吧,就象卖菜刀的一样,买菜刀的用刀杀了人,卖菜刀的无责任.
我的补充: 2013-02-22 17:59我想这是最简明易懂的解答了.
无责任
你好,农药经销商没责任!
既已涉讼,应当直接请律师提供帮助!因为。。。
经销商无责
能打赢,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经销商无责。
官司胜负不是律师说了算,因为是法官最终做出裁决。但是律师可以积极帮你去争取打胜官司。建议聘请律师积极应诉。
农药经销商没责任!
积极委托律师应诉,没有责任。
依您所述,只要你有正规执照和销售许可,没有责任。
打个不合理的比方,就好比买一把刀,别人拿着把刀自杀了难道还能怪在卖刀的头上?
无过错不需担责请委托律师应诉
你好,你没有责任。理由是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必须有过错,本案中,销售方无过错,除非你明知对方买药用于自杀或者其有精神病。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卖菜刀岂不都要对死亡负责任。
我的建议是委托当地律师积极应诉。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就是了
经销商无责。
没有依据叛您承担责任
自杀是个人行为,和农业经销商没关系,经销商不需要负责,后果由自杀的人自行承担即可。
你无需承担责任。
1、如果你是合法经营,没有任何责任;2、如果法院法院认定当事人有精神病,要经过特别程序《申请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可以明显识别的你可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3、你没有责任的依据是a、你是合法经营,农药也不是限制销售的商品;b、你和当事人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4、所以你应该胜诉的。
你们没有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应诉。
如果你知道自杀的人是精神异常的话,你出卖给他农药,我个人认为你具有过错,应承当适当责任。
如果是正规经营的商家,应该没责任,但是要根据具体的情节而定,安全起见,委托律师或当面咨询律师。
委托律师应诉。
您好!
只要您卖的农药不属于特殊管制物品(正常来讲,农药无需管制),人家购买了农药,用于自杀,这与您是没有关系的。
理由在于,对方的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经销商没有责任,对于女孩的死亡你没有故意,甚至没有过失。具体法律依据见侵权责任法及民法通则。
应该是没有责任的。
对方作为成年人,如果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提供证据,否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没责任,农药生产商、运输、储存、检验同样没责任。
经销商是否有责任的关键点是:1经销商经销的商品是否是国家管制的物资?2若属于,经销商是否有相关的经营资质?3如有经营资质,其经销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的经销规程?4如符合经销规程,经销商在售卖中是否有其他过错?
建议你请律师积极应诉。
你好,伟天律师事务所公司与证券业务部刘晓恩部长为你解答: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该规定,民事主体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基于主观上的过错实施了侵权行为导致了被侵权人的损害,不具备前述条件即不构成侵权行为,你的行为属于正常销售行为,非故意或过失的侵权行为,当然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你不知他人要买药自杀何过之有?买刀自杀还要卖刀者赔偿?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28岁女孩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自已应对由于其自身原因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你这个案子属于一般侵权,要求有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一方过错。在本案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在于其自身,你无相应的侵权行为,也无过错,更不存在侵权上的因果关系,所以你无需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农资店经销商经营有行业规范的,如果不违反,就没有责任。
你没有责任。
首先,这个女孩是个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她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其次,你不存在过错,
再次,你销售的产品也不属于伪劣产品,
最后,你也尽了自己的最高注意义务
你好,你在主观上无过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没有责任,但需要委托律师,因为这件事需要说清楚
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对于你所提问题,现做出以下解答,仅供参考:
要判断你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证明女孩死亡与你的销售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1、28岁的女孩,在购买农药时能够说清楚要的是哪个牌子的药,且购买目的正当的,其购买行
为说明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你作为销售者,只要买农药的人行为正常,
尽一般人的注意义务观察出来的购买目的具有正当性,则你的销售行为没有过错。
2、销售农药属于你的正常销售范围,没有过错。
因此女孩死亡与你的销售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女孩死亡属于自杀身亡,其所受损害属于自己故意造成的,根据侵权责任
法,你亦不需要承担责任。 我的补充: 2013-02-22 00:39
另,你可以提起反诉,要求其赔偿砸店铺造成的损失。
我的补充: 2013-02-22 00:40反诉或另行起诉均可,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
我的补充: 2013-02-22 00:43具体到你的情况,只能另行提起诉讼,而不能提起反诉
还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吧,你应当没有责任。
个人感觉经销商没有责任(要是买车,自己出了事故你能让卖家拉下来?)
你销售农药的行为与对方的死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你不要承担责任,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你没有责任。很简单,你卖给她农药只是你的商业销售行为,并不会导致其死亡。试想,如果她买了一把剪刀,然后用剪刀自杀了,买剪刀的也需要承担责任吗?
经销商没有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无责任。聘请律师进行诉讼。
没有责任。
自杀,你没有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电话联系或面谈。
经销商没有责任。
无过错,没有责任。
1、需要向法院提交作为经销商需要有合法的经营手续,且销售的产品也符合经营范围。
2、你应当向法院说明你对自杀者的精神状态确实不知情,并反驳原告关于你知情的说法及证据。
初步判断应无大问题,建议在当地聘请律师代理相关案件。
经销商无责任。刑法和侵权责任法都有规定。
和经销商没有责任,经销商的售卖农药行为与受害人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这的确是个难缠的主,他人自杀本与你无关。但是他家死了人还要满天下找垫背的,于是找到了你。你目前首先要做的是请经验丰富的律师帮你应诉,为你辩护,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该女子死亡过程中,该女子作为成年人,您作为合法经销商,出售药物系合法的销售行为,对于其死亡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你所说,28岁女孩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经销商没有责任
你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相反,其父母砸坏你柜台已经构成民事侵权,并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这类案件胜诉几率很高。甚至你可以反起诉他们要求他们赔偿砸坏的东西。
建议积极请律师应诉。正常败诉的可能性不大。
从你的陈述上看,作为经销商是没有责任的。
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这个你找个律师,估计只要不是脑残的就可以帮你胜诉。28岁,已经成年,具有完整的个人行为能力及责任,这件事情上你不必承担任何责任,而且你可以起诉他们。
如果您明知她精神异常且家中未种田,而未尽到注意义务,可能会承担一小部分责任.具体要看法院怎么裁量了
作为一个成年人,她应该知道喝农药的后果。
农药经销商无责。
经销商无责
农药经销商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