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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被人行凶捅了三刀,合阳县公安局抓住凶手后出具了行政处罚执行书,判处拘留十日,罚款500元

去年被人行凶捅了三刀,合阳县公安局抓住凶手后出具了行政处罚执行书,判处拘留十日,罚款500元 去年被人行凶捅了三刀,合阳县公安局抓住凶手后出具了行政处罚执行书,判处拘留十日,罚款500元。但凶手实际仅在合阳县看守所拘留一天,现在凶手威胁我,要整死我。请问,派出所、拘留所这样操作可有违法?我可以给派出所、拘留所上级单位投诉彻查此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钓鱼沟黄征(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9-06-11 16:5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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