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络法律

恋人分手需要还清对方花在自己身上的钱吗?我这种情况算诈骗吗?

恋人分手需要还清对方花在自己身上的钱吗?我这种情况算诈骗吗? 性别:女
生日:1990年12月10日
案情讲述:2008年我和他通过QQ网络聊天相识相恋。当时因为急需用钱,所以我骗他说我没有父母,现在叔叔家住,父母意外伤亡欠下12万元的债。他为了跟我在一起分次给我打了11万,还有给我买的手机衣物约7000多,还给我交了很多电话费大概多少钱我也不记得了。2010年我就跟他同居直到现在,去年他妈妈住院需要用钱我从家里亲戚借了5万元钱给他。我现在觉得跟他很不合适想分手,他不同意,要我还钱,至少要15万。不知道我这种情况算是诈骗吗?如果我现在还他要还多少钱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史万鑫(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13-02-20 20: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