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六个月,男方起诉离婚,法庭可以受理,吗
你好:分娩后未满一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法院不会受理,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一般不可以,但不排除男方隐瞒情况立案
一般不予受理。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并不是说男方没有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上述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婚姻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