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所有权的问题
1、在现时的法律和政策下,你无法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2、宅基地使用权似为母亲与姐姐共有。
3、宅基地使用权与房权在现时的法律和政策下还不能分属不同主体,这很无奈。
4、应签订协议(你与姐姐作为双方),明确建房资金的来源,让姐姐对此作出不生歧义的确认。如有可能,应将今后可能发生的征地动拆迁补偿如何分配等想的到的问题一并作出约定。让母亲也在协议下面署名,并言明“身后房子由你继承,姐姐勿与相争”。这样做为的是在目前的法律与政策框架下最大限度地保护你的权益,日后若发生与姐姐之间的纠纷,该协议与母亲之言是对你极有利的证据。
如还有什么疑问(包括以后有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惑),可直接来电详询,本律师愿意提供帮助。
宅基地使用权一般只有农村户口才享有。
协商签订协议,明确房屋产权归属。
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两个概念。根据法律规定,二者的主体应是同一的。就房屋建造的出资者而言,因法律限制无法取得所有权的,仍就其出资享有相应的债权。具体的,应根据土地和房屋所在地的法规确定。
可以协议约定,以后的利益归属,三方签字确认
你和母亲、姐姐可以对房屋产权归属以书面形式作出约定,甚至包括之后如果拆迁产生的土地使用权补偿这一部分。这样可以保障你的利益。
可以签订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