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平安新一贷款24期。我已经还款12期。因为经营不好现欠平安银行款还不上
建议协商 处理吧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平安同意可以的。
超出法律规定的贷款是不合法的,建议小心谨慎。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