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装修问题
装修问题 2012年8月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为期60天,但是装修公司并未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工,于是我提出终止装修,但是装修公司经过协商说接下来会按质按量做好,于是又给了他们一个机会,并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可是装修公司还是未按质完成,大厅天花涮了底漆两天就出现了崩裂现象。这次我坚决不再同意他们继续装修。于是经过几次和装修公司协商,决定在之前付过的工程款基础上再给两千(总工程款33000元,已付21400元),以后互补干涉。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装修公司一定要签终止协议,可是协议通过传真方式给到装修公司之后却没有了消息。过了几天装修公司之前委派的包工头给我电话,说让我去物业管理处退装修押金给他,于是我就在押金条上写了“终止装修,退回押金”一句话。现在过完年了,我要重新找人装修房子,请问需要去公证处做个房子装修现状的公证吗?担心装修公司年后又来闹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金域2013(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02-20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