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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了一个租房的人,当时对他的房源有了租房的意向,并在晚上微信给他转账了300元押金

我找了一个租房的人,当时对他的房源有了租房的意向,并在晚上微信给他转账了300元押金 我找了一个租房的人,当时对他的房源有了租房的意向,并在晚上微信给他转账了300元押金,而他在晚上给我开了一个收据,上面只显示房源地址,300元押金,双方姓名电话并没有说明如果不租房押金不退之类的。第二天早上看到了一个更好的房源信息,不想再去租他的房源想让其退还300的押金,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夜 归人(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9-06-07 14:2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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