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20年的违章建筑
20年的违章建筑 我家现居住的是6层新村公房的底楼,85年左右入住的,结构上在楼内有一条通风用的小天井,当年住进去的时候底楼的多数人家就把这个小天井的顶给封掉了,这样就多出一个很窄的小间可以做厨房,(原本的厨房就在这个天井旁边)于是我们家也这样做了,20几年来几乎每家底楼都有这个顶,很多还是水泥结构的。上个月,我家楼上二楼的住户(他和我们一样住了20几年了)把我们告上了法庭,几天前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他以不安全为由要求我们拆除。
我想咨询的是:1.,一般这样的案例法院处理是怎样一个流程,我们如有不服应如何处理。2,20几年的违章建筑是不是以既成事实,是合法的?3,如果法院要求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是不是针对所有相同情况的住户?还是只要求被上诉的我们拆除,其他的住户就不用拆除,不算违章建筑?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009……(上海)
提问时间:2010-07-02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