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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的一个朋友去年7月跟9月分别拿了10万共计20万当时合同写的每月连本带利1万

我的一个朋友去年7月跟9月分别拿了10万共计20万当时合同写的每月连本带利1万 我的一个朋友去年7月跟9月分别拿了10万共计20万当时合同写的每月连本带利1万,7月拿的10万分12个月每月打1万,9月拿的10万分12个月每月打1万,他搞工程的,当时协商的介于双方互利共赢的原则,附加每10万给3万的分红,还有工程结款的不确定因素,双方协商的给予我朋友有两次的周转期,并在下月把上月跟本月的本金跟利息一起结算,他去年10月跟今年2月两次周转期都是使用了,从今年2月到现在没有给结算过资金,请问李师傅这种是单纯的民事还是刑事自带民事,他这个属不属于合同诈骗,再一个我的这种的等额本息受法律保护没?还有分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9-06-04 20: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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