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馆,新员工,不满一个月,实际上班21天,休假4天,生病前2天感觉头痛以为是感冒
这是要先进行鉴定的
什么情况
一般情况不属于工伤认定条件,可以无须承担责任
不属于工伤范围。
自己原因,店铺没有责任
你好!不属于工伤范围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不属于工伤。
你好,不属于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