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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大概5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对象,中间发生不愉快,男方退婚,当初彩礼钱是2
之前(大概5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对象,中间发生不愉快,男方退婚,当初彩礼钱是2 之前(大概5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对象,中间发生不愉快,男方退婚,当初彩礼钱是2.8万,还有一些小东西。男方上法院起诉,判决是赔偿男方3万,我们老家有习俗,男方退婚的是不退还彩礼的,女方退婚才会退,这事过去5年了,今天逛超市法院的人突然就把我带走了,让我交了1w的押金,而且钱是转给个人的支付宝,说是不交钱就要拘留7--15天,也没有原告也就是男方在当面,办案人员也没有原告联系方式,就留了我手机号,说是等联系上男方,在打电话给我,我先问下这都5年过去了,法院现在才处理,而且收了我1w的押金,这个合理吗?原告都没有联系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9-06-03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