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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土地纠纷,十年前,经过村委处理,由司法所所长提议:甲乙双方协定好十年后此土地需要赔偿

一块土地纠纷,十年前,经过村委处理,由司法所所长提议:甲乙双方协定好十年后此土地需要赔偿 一块土地纠纷,十年前,经过村委处理,由司法所所长提议:甲乙双方协定好十年后此土地需要赔偿。双方都已经口头达成这个协议。但是当场未有过任何纸张协议。十年后甲方要求乙方履行十年前赔偿协议,但是乙方拒绝履行。甲方再次找到村委支书,村委支书出具一份处理经过的证明,证明这个口头协议的存在。当是司法所所长也签名核实这一土地处理经过达成的协议存在。  现在请问,这份后来补上的协议,或者说十年前由司法所所长提议所达成的协议,还受不受法律保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
提问时间:2019-06-0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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