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
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 租住房东一房。租期一年,先交了半年的押金。入住当月发现电老是跳闸后跟房东提出整改。五月份,一线路突然不能使用,让房东修理。房东修理后当晚被拆动的开关插座冒烟,跟房东报修。报修第二次使用两天后同一开关插座处又冒烟(冒烟两次均未跳闸),后经房东同意,本人叫了公司专业电工来修理,才知道第一次跳闸之后房东就改了总线路(没有接入空气开关),另,总开关处有问题,电工说一并处理,房东不同意。过了一天,临睡前有电,至第二日,整屋无论是灯还是开关插座均无电(排除小区停电),让房东处理。处理之后接连几天内还是会突然断电,后又让房东处理(房东换了个总开关插头)。再接着,灯泡在晚上会无缘无故闪跳两下。现要求退房,但合同中注明违约一方要支付两个月违约金。请问我,这情况属于违约吗?(合同中也注明甲方应提供日常的水、电、气等设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葛一一(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9-06-03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