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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对方托欠工资不给,又以各种理由不给见面,自己只知道他的姓,和手机号码

对方托欠工资不给,又以各种理由不给见面,自己只知道他的姓,和手机号码 对方托欠工资不给,又以各种理由不给见面,自己只知道他的姓,和手机号码,没有对方全名,也去过劳动局,劳动局以证据不足为由不受理,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9-05-3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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