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采煤沉陷区搬迁关于耕地中开荒地的补偿问题
采煤沉陷区搬迁关于耕地中开荒地的补偿问题 家乡为淮南市潘集区农村,由于村庄为采煤沉陷区,即将面临拆迁。在1995年农村分地的时候,家里两个人共承包了7亩田地,但是其中有一块为开荒地,土地承包按照3亩计算,由于耕地较差,实际面积大概5亩左右,并且一直在耕种,后来的承包合同书上也是3亩。家里目前拆迁,每年每亩耕地补偿1850元青苗费,该地即将丈量,想咨询一下我家那块地应该按照实际丈量的5亩计算,还是按照土地承包合同上的3亩计算。如果按照3亩计算,多出来的2亩田地将归于生产队,其他生产队大都谁开垦的荒地收益归谁,但是我所在生产队长要求多出来的归生产队,请问我能否争取开荒的2亩地的青苗费补偿,另外以后拆迁,每亩地补偿可能几万块钱,我又能否争取开荒的多出来的2亩地的补偿款,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30408……(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3-02-18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