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每天工作10小时,现在因为忙每天加到13小时,问题是还没加班费
可以劳动仲裁的
超出法定劳动强度了,可以向所属区分劳动检查大队举报。
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不合法。不要辞职,辞职没有补偿。 如果不安排调休,有权要求支付加班费。
如果签订了合同,一般按合同执行,也可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