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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非法行医致使患者药物过敏重症

非法行医致使患者药物过敏重症 某医生为执业助理医师,经县卫生局批准在某镇甲村开办村卫生室,并取得《甲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该医生擅自在乙村租房开展诊疗活动,将卫生局批准的《甲村医疗机构许可证》悬挂到墙上开展诊活动。某天,一患者在此处以感冒看病,结果造成药物过敏重症。问题:1、经卫生局调查认定,该医生为非法行医,不属异地执业,卫生局认定准确吗?2、如果是非法行医,患者身体未造成伤残缺损,但医药费花费十来万,该医生在去年因非法行医被县卫生局处罚过一次,该医生能构成非法行医罪吗?3、该医生现在说患者就诊前曾服药,面部就有过敏反应为由说不是他的责任,患者现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asd11……(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13-02-17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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