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公司分期贷款买车,已经还完贷款了,贷款公司要收800块钱的解压费才归还绿本,请问这样合法吗
这是可按照分期付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你好,要看合同的约定才能确定,建议委托律师核实相关情况再做决定。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