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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凌晨一点左右事发到现在将近两年,由于对方喝醉了酒动手打人后自卫导致对方一级轻伤
2017年6月23日凌晨一点左右事发到现在将近两年,由于对方喝醉了酒动手打人后自卫导致对方一级轻伤 2017年6月23日凌晨一点左右事发到现在将近两年,由于对方喝醉了酒动手打人后自卫导致对方一级轻伤,对方是一位40出头年纪的男子,而我当时未满十八岁,中间经过派出所调解过一次对方要求我付所有医药费和其他费用,相当于所有责任推到我身上,而对方也就是说不用承担责任,后由于没有达成一致,派出所的人让我调解后一星期不要出门等待着法院起诉,从17年11月底左右直到现在中间都没有联系过我,我也没有收到任何关于通知,直到今天派出所才给我打电话说这件事还要处理,如果在次去派出所调解对方还是让我承担全部责任,或者调解没有达成一致,起诉我我可以通过什么法律寻求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匠人 邱宇(云南-昭通)
提问时间:2019-05-24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