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17岁,进了一个电子厂,当时进去的时候前台给的介绍工作的单子上写的试用期一个月

17岁,进了一个电子厂,当时进去的时候前台给的介绍工作的单子上写的试用期一个月 17岁,进了一个电子厂,当时进去的时候前台给的介绍工作的单子上写的试用期一个月,提前三天可申请离职,签了一年劳务合同,今天是试用期第28天,又签了一个劳务合同,主任说是跟第一次签了一模一样,银行要,好发工资(工资打银行卡上的),我是第26天提出离职,理由是回老家做鼻炎手术为由,但主任以我没有医院证明而不批,我现在想直接走,不想找理由,但是工资要全要,可不可以不经过他的同意离职呢(今天是第28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9-05-24 21:5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