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如果老板在辞职信上签同意辞职了,我是不是就
需要办理交接手续
辞职信上有无注明离职时间呢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老板没有同意提前走,你有义务在递交书面离职申请后继续工作30天再办理离职手续。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