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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您。马某某与其妻子当时张某某借款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您。马某某与其妻子当时张某某借款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您。马某某与其妻子当时张某某借款。后来长期拖欠不还。马某某后写下保证书,保证一定偿还,否则用自己的房屋做抵押。在马某某生病期间,与其爱人,偷偷将名下房屋转移到其儿媳妇名下(现儿媳妇与马某某儿子已离婚)。马某某于两年前去世,现在他老婆名下没有财产与房屋。张某某多次要款,未果。请问您在这种明知欠帐的情况下,为了逃避还账,或子女及爱人继承房产而被起诉还账,将房子留给前儿媳妇的行为是否合法?做的这样的房屋赠予是否有效?他写的保证书日期在先,房屋赠予在后,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vin 張(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9-05-23 00:1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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