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城关部违反强拆程序,进行强拆
城关部违反强拆程序,进行强拆 问题大概是这样的,前几天我家沿围墙建好了一个杂物房,2.15号早上拆违人员就到我家,也没出示什么证件,也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和记录就把我家房子屋顶掀掉;然后第二天早上又来把房子周围都推到了。我认为拆违人员在未经过调查取证立案等程序也根本没有一份违章建筑整改拆除通知书,给我们自行拆除的或者时间向法院申诉的情况下,严重损害了我们应有的权利,不符合上海市关于拆除违章建筑的相关程序规定他的执法是不合法的,应该给我们补偿。
请各位律师看看如果他们不给我们答复的情况下,上人民法院打赢官司的机会有没有。也有人说反正是违章建筑都没法律保护,程序不合法也不会有补偿。但是我的想法是:拆违班或者城管部或者建委没有一个调查和法律上认定的程序和结论下,该建筑可视为个人财产。
大家也知道,农村的违章建设不是个人现象,认定也很模糊。我家人就是在自己家空地建个小储物房,有一定的合理用图,又不是盈利的,也没有触犯到邻里的关系利益。村里没有协调过我们,就是为了自己政绩直接向拆违班举报来拆。我就想不通他哪来的权力,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村里也要负责。
大致就这些吧,请教一下大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23u4……(上海-南汇区)
提问时间:2013-02-17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