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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职后,法人一直没有变更,被法院下达了高消费限制令

单位辞职后,法人一直没有变更,被法院下达了高消费限制令 公司是集团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2017年12月将我变更为房地产公司法人,但公司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给我额外待遇,在职期间也没有用该公司账户给我开过工资,2019年3月我离职,离职后,公司申请变更法人,但当地有个文件,房地产行业变更需要城乡建设局给予意见,城乡建设局因公司人防费用问题不同意给予变更,不同意是口头表述,没有给予市场监督管理局任何回复,截止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反馈。
本人在离职后得知,因该企业与他人有诉讼纠纷,且已经判决,公司拒绝执行,我已经被下达了高消费限制令。
我想询问:1、高消费限制令可否撤销?或者更换公司其他人员代为执行?
2、法人一直不变更,如果企业有任何违法行为,我仍将承担责任,是否应该报警备案?或者有什么办法规避后期可能出现的责任?
3、法人有什么权利?是不是需要到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备案,停止相关业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38986……(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9-05-2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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