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了自己名下的房子法律上生效吗
你好,该房产买卖行为,未经共有人同意,应属无效,你可以起诉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如产权已变更 对丈夫造成的损失只能向妻子追偿了
这种情况,买受人支付了相当于市场价的房款,而且产权已经转移至买受人名下的话,主张合同无效基本不会被法院支持的。
以市场价格转让的,第三人善意取得,交易受法律保护,你可要求配偶赔偿损失.
如果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的,你可向法院起诉确认转让无效.
可以起诉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或索赔;
我长期代理房地产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你好,如果是合理价格,且房产已过户,则是生效的,要求撤销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可以参看以下规定,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以起诉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胜诉可能性大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主要买卖无效并收回房屋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你好,如果对方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买卖有效。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同时要求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
您好,如果有证据证明不知情,是不生效的
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可以主张处分行为无效,返还房屋,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您好,如果对方是善意的,买卖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