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借款订单:201905181640192361合同 客户
借款订单:201905181640192361合同 客户 借款订单:201905181640192361合同
客户(借款人):陈金伟
住所:肇庆市睦岗深村
身份证号:441283198903271014
手机号:13760026728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小额贷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叁万圆) (小写:30000元 )。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0.0068 %。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2019年05月18日 起至 2021年05月18日 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小额贷款合同的附件,与本小额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13760026728
收款银行:工商银行
账号:6212262017001103102
姓名:陈金伟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收取每天借款总金额的 0.1% 逾期费用 。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小额贷款合同自各方签字(含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户 (签字):
签订日期:2019 年 05 月 18 日
钱未放款要我交1500元工本费,才料费,这样合对我有影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9-05-19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