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五月十五号,兴国四中安排200余名中专学生(未毕业,有多数未成年)去社会实践(非实习)由老师带领

五月十五号,兴国四中安排200余名中专学生(未毕业,有多数未成年)去社会实践(非实习)由老师带领 五月十五号,兴国四中安排200余名中专学生(未毕业,有多数未成年)去社会实践(非实习)由老师带领,到广东东莞的广东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到达后老师与中介交接,当天晚上12点公司才安排宿舍学生凌晨几点才正常入睡。第二天在学生不知合同内容情况下匆匆签下合同,并且合同仅公司持有,学生本人没有合同。上班工作时间为四个月。学生反映公司安排学生上夜班,一个月轮换一次白班,夜班时间八小时!白班不加班时间十三个半小时加班十五个半小时!一周没有法律规定的一天假,工资由中介负责发放与公司无关并且中介没有说明具体工资情况,现已有未成年学生因上夜班出现不良状况,因此出现了学生私自出逃现象,学校给的警告是再次出现这种情况按学校实习管理条例开除学籍!请问此时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9-05-18 21: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